一、决算汇审工作流程
(一)决算汇审分为九组,依次顺序审核通过后,最后将审核合格的报表交第八组,各组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审核年初数;
第二组:审核财政拨款收入;
第三组:审核预算管理、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第四组:审核资产;
第五组:审核银行账户;
第六组:审核“三公经费”;
第七组:综合组,审核综合数据;
第八组:电子数据审核及逻辑审核,收审核合格后的报表;
第九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审核。
(二)审核中出现问题的修改
审核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内容,由各预算单位自行修改,修改并重新审核合格后,将修改后的数据及报表交第八组。
(三) 网上上报
全部报表审核无误后,由各预算单位在财政专网上自行将决算数据上报市教委。
二、决算汇审审核的主要内容
第一组:审核年初数
年初数:各表类款项的年初数据应与2011年决算报表中相同项目期末数一致,若有核减须有核减批文,并按批文进行调整(京财结余补01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2、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
6、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
7、上年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京财结余补01表)
第二组:审核财政拨款收入
核对各收入表中本年财政拨款类、款、项(含基建),以及财政拨款数与下达数是否一致;
第三组:审核预算管理、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核对以下各表非税收入上缴、返还数及科目与国库预算外对账单是否一致;
1、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2、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财决附08-1表)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
第四组:审核资产组
(一)各单位资产部门主要负责填报的报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审核方案”,该部分内容将在1月10-11日预审。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填报的报表。
财务部门需与资产部门密切配合,确认数据准确。以下内容将在1月14-15日审核。
1、资产情况补充表(财决附03-1表)补充资料中,第五项“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面积”、第六项“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价值”如填写数字,要将相关收益填入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4表)。如财决附04表无相关收益数,需提交说明。
2、资产情况补充表(财决附03-1表)补充资料中车辆用途是否合理;
3、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表(财决附03-2表)中固定资产处置合计数原则上与资产情况补充表中本年减少数相一致,不一致需提供说明。
4、汽车类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3-3表)
(1)核对各种车辆类型填报的合理性(比如:不应该有省部级用车、不应包含三轮车等)。
(2)财政拨款车辆购置费与“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库补02表)的有关数据和补充资料相符。
(3)核对车均购置费合理性。如明显不合理的需提供说明。
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4表)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及处置国有资产的,资产收益应缴未缴的要做出说明,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情况不清的予以退回。资产收益上缴国库数需与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8表)已缴国库数一致。资产处置交给北交所的,请提前与北交所核对收入情况。
6、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数据要与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3表)相一致;借入款项“银行贷款”和借出(入)款项情况表(京财会计补03表)一致。
第五组:审核银行账户
1、银行账户年检登记表(京财账户补01表)填报二级及所属单位开设的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非税收入零余额账户,其它账户不填报。
2、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京财账户补02表)填报二级及所属单位开设的党委、团委、工会、食堂。不包括住房和贷款账户内容。
3、银行账户统计表(京财账户补03表)中单位数一级单位个数教委填,所有二级单位填在基层单位个数,包括二级单位及所属独立法人单位个数。
4、银行账户报表要求的内容均要填报,不得漏项。
5、按照财政局银行账户清理通知要求和财政审批文件及时更新账户信息,如正在报财政审批,可在备注中说明。
第六组:审核“三公经费”报表
1、审核“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表(京财生成03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两年情况对比表(京财生成06表)。
(1)核对2012年决算支出数是否控制在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以内;与2011年决算比较是否存在增加。
(2)核对补充资料中人均指标是否合理。如明显不合理的需提供说明。
以上两张表均需对变化情况附文字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两年情况对比表(京财生成06表)中2011年度决算数应与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京财三公01表)有关数据一致。
第七组:综合审核(需以上六组审核完毕之后进行综合审核)
依据报表填报要求主要审核辅助报表(财决附表)中补充资料的数字是否真实、合理,如:
1、基本数字表:除机关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填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外,其他单位填在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
2、事业基金增减变动与财决02表一致,如不一致需说明合理性。
3、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98列其他支出不应有数。
4、各表中的其他一栏的数字不得大于本科目合计的30%。
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决算对比情况表(京财生成0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决算对比情况表(京财生成02表)、行政经费支出两年决算对比情况表(京财生成05表)有差异需说明。
6、根据财政局决算审核模板要求审核逻辑关系。
第八组:电子数据审核,收表(需以上七组审核通过后到第八组进行终审)
1、对所有表格进行公式审核(全审),原则上要求所有提示性问题均需修改。
2、收取电子版和纸质数据,并检查说明及其内容是否完整。
第九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审核(前八组均审核通过后进行该组审核),审核内容详见附件2“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审核方案”。
各审核小组将按照审核要求、流程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问题记录。
三、决算报表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编报范围:
单位范围:2012 年预算批复中所包含的二级独立法人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收支编入单位的汇总决算,若年初预算批复不包括二级独立法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单位收支不纳入汇总决算,应在任务中单独填报。教委所属所有预算单位中非独立法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单位食堂、工会及党委、团委的收支要编入单位的汇总决算。
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二)填报口径
1、所有报表年初数应为2011年决算期末数;若有核减,以扣除教委对账单核减数后的余额填报。
2、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此表按照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填列,单位有几个款就要按预算批复款项填列齐全。
收支结余(8栏)有余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栏)不应有数;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15栏)不应有数;转入事业基金(16栏)数与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财决附02)数字相一致;年末结余除经营结余外不应有负数。根据财政局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财政性资金结余不再进行“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全部余额在年末结转和结余中反映。
3、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其他收入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9栏)指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如科委、文化局、体育局。“非本级财政拨款”(10栏)是指从中央或区县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如教育部、国家科委等单位的拨款,以及中央或区县财政部门的拨款;各类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拨款不在上述科目反映。捐赠收入(13栏)与固定资产出租收入(14 栏)数字为零。
4、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由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构成,此表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其中:因公出国费用(22栏)含出国培训;被装购置费(29栏)不能填数;各科目中的其他一栏的数字不得大于本科目合计的30%。
本表支出不包括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支出内容。
98列其他支出不应有数。
财政及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列在其他资本性支出,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列在基本建设支出。
5、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补充资料表(京财预补02表)等报表需填列到具体项目。
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中本年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核拨数,不是上缴数,年末余额除未完项目经费结转下年,其他余额转入结余分配。
7、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
此表年初数除允许核减外,应与去年决算期末数一致;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转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
8、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财决附01表)
本年增加与(财决02表)中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数相一致;本年减少与(财决02表)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数相一致,如有差异上报说明。各单位年度内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得在基金科目内直接核算,应通过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收入,在年度支 出中全面反映单位支出情况。
各单位年末结转的事业基金不得提取各项专用基金。
9、资产情况表补充表(财决附03-1表)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数据要与资产动态管理数据一致。
资产情况补充表(财决附03-1表)补充资料中,第五项“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面积”、第六项“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价值” 如填写数字,要将相关收益填入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4表)。如财决附04表无相关收益数,需提交说明。
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表(财决附03-2表)中固定资产处置合计数原则上与资产情况补充表中本年减少数相一致,不一致要说明。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4表)有偿使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及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应全额上缴国库,已缴财政专户一栏不能填数,应缴未缴的,要做出说明。资产处置交给北交所的,请提前与北交所核对收入情况。
资产情况表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数据要与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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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8表)上缴数截止到12月31日。
此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年不再分中央与地方项目各单位依据实收项目准确选择。已交国库数应与财政局国库处对账单项目、金额一致。
11、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性资金结余情况表(京财预补05表)
此表是财政局依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预指[2010]2662号),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制定的。此表填报口径与去年相同。
12、银行账户年检登记表(京财账户补01表)增加了“账户余额”栏,本报填报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及所属单位开设的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非税收入零余额账户。
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京财账户补02表)增加了“账户余额”栏,本表填报各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党团、工会、食堂账户等。此表账户开立时间栏填写银行批准开立时间。
银行账户统计表(京财账户补03表)中单位数一级单位个数教委填,所有二级单位填在基层单位个数,包括二级单位及所属独立法人单位个数。
银行账户报表要求的内容均要填报,不得漏项。
银行账户当年有变更或新增的应及时更新相关报表。
13、“借出(入)款项”表(京财会计补03表)
(1)此表中未记账金额是指已发生的借款但尚未记入财务账,此情况一般不存在。
(2)如果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中的借入款项“银行贷款”有数,本表相应也需有数。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决算上报前要对决算报表在计算机审核的前提下进行全面审核,对机审报出的逻辑性错误、核实性错误要进行全面复核和修改,原则上公式审核(全审)不允许有任何提示性问题。
2、各单位应及时更新维护2012年部门决算数据,确保是最终版本,最终数据参照市财政局国库网,或与市教委财务处专管员联系。
3、单位所提供说明必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专管员邮箱。
4、各单位要做好内部协调工作,准时完成决算工作。
附件1:决算资产报表预审方案
附件2: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审核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