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预算项目评审工作的安排,市教委2013年预算项目评审工作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评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市属高校所有项目(不含汽车购置及更新、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中专直属单位所有项目(不含互联网接入费、汽车购置及更新、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均列入2013年预算联合评审范围。
具体项目资料报送时间和项目评审时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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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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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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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评审材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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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建设、市教委委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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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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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2日:
9点—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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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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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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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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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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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建设、图书馆建设、中等职业实训基地建设、北京市与中央共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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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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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7日:
9点—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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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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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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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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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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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础教育倾斜、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含非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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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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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26日:
9点—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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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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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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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地点:京民大厦 七楼会议室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及项目评审支出预算明细表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只报送纸质文本,盖单位公章。不报送电子文本。
报送要求:各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文本(PDF版)、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必须是从财政综合办公平台中生成或导出的原始资料,不得修改。
2、项目评审支出预算明细表(见附件1),报送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及项目评审支出预算明细表报送联系人:
高校: 李 奇 中专直属单位: 孔凡娟
电子文本报送方式:带U盘现场复制或电子邮件发送至:cwc_chenzhihong@126.com。
(二)项目评审支撑材料报送要求
1、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编制2013年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京教财【2012】22号)的附件5关于北京市教委项目评审有关支撑材料要求的规定准备项目评审支撑材料。报送纸质文本(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各预算单位在评审过程中提交的补充材料报送纸质文本,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本。
项目评审支撑材料报送联系人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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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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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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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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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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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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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竹
姜士军(教育教学 中“研究生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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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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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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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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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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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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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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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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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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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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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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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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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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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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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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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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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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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军(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
张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于胜杰(科研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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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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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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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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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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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直属单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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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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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2013年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11月1日-2日上报。
(四)各类项目学校协调联系人电话。
注:1、各单位需对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订或装袋,根据项目类别对项目评审材料分别归类,并按照项目代码依次排序。
2、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材料上报时间由财政局评审中心具体通知。
三、各学校预算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预算项目评审工作。
2.积极协助市财政局、市教委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做好校内组织协调工作。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处室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材料和答复工作。
3.按规定准备项目评审资料和项目补充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有关评审资料(含电子版)和项目补充资料(含电子版)。
四、评审地点:京民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10号)。
附件: 1、项目评审支出预算明细表
2、2013年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表
市教委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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