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会议费等管理办法新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2

  

 

  各处室:

  近期市财政局等单位印发了《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对会议费等财务开支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文件转发,请各处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对于文件中要求的会议计划、备案等要求,我处与市财政局沟通后另行通知。

  2.文件学习、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处反馈。

  委内处室业务:黄璐 51994825

  预算单位专项项目:栗晋霞 51994816

  3.为方便处室,我们将文件主要内容摘编为附件,具体文件详见财务处告示栏。

  财务处

  2014年2月12日

  

 

  下载附件:

  2014年会议、培训、接待、出国新规定.doc

  附件1: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2: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3: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4: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5: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6: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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